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典当行业通讯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会员单位做好通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通讯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相互交流工作情况,促进全省典当行业健康、稳步发展,省协会决定建立典当行业通讯工作考评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通报范围及内容
通报各会员单位半年和年度稿件报送及采用情况。
二、计分办法
各会员单位得分由达标基础分,稿件采用得分,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中国典当联盟网和外省市典当刊物(含其它报刊、杂志)转载加分三部分组成。
(1)达标基础分计分方法。各会员单位每季度报送1篇稿件的计2分,全年达到规定篇数(4篇)的计8分。
(2)稿件采用计分方法参照《河北省典当协会通讯工作奖励办法》的稿件计分原则执行。
(3)全国典委会《典当信息》、中国典当联盟网和外省市典当刊物转载加分计分方法。稿件被全国典委会、中国典当联盟网和外省市典当刊物转载的,在原有基础上计分增加5分,文章被转载只增加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三、考核档次
根据年度稿件报送和采用计分情况,评定全省典当行业通讯工作优胜、先进、达标和不达标单位。其中得分排名前5名的为优胜单位;排名第6至10名的为先进单位;能够积极上报稿件,并完成全年报送规定的为达标单位;未完成报送规定的为不达标单位(不达标会员单位,一般不能优先晋级为理事单位)。
优先从通讯工作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中,推荐产生年度先进通讯集体和优秀通讯员。
四、通报时间
本年度7月份和下一年度1月份,将通讯工作考评情况向全省典当行业会员单位进行通报。
河北省典当协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