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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质押物品由典当行与典当人当面点清封存,由典当行妥善保管,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质押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由典当行按照典当金的120%给予赔偿。但如果属于自然变质损坏,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