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南京市土地使用权抵押典当融资的经营行为,南京市商务局、南京市国土局、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颁布了《南京市规范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该《通知》重点对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及变更、注销登记,土地抵押权的处分,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的管理和切实做好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工作等五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前,土地使用权质押典当业务虽然属于《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法业务,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南京一直未能开展,而南京周边一些城市的土地使用权质押典当业务却开展得如火如荼。为了能够顺利开展该项业务,并引起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经南京市典当行业协会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南京市商务局于2013年11月会同南京市国土局、金融办等部门,赴外地就规范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调研。之后,南京市典当行业协会负责起草了《关于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典当融资问题的调研报告》,受到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并于日前联合颁布了该《通知》。
“目前,只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典当企业均可从事土地使用权质押典当业务。这对于目前业务品种开发不充分、经营状况仍处困境的南京典当行业来说,不仅增加了一项新的业务品种,而且还对规范典当经营、促进典当行业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对中小微企业来说,利用土地使用权质押典当也为其盘活现有资源,解决融资困难,增加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南京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陈修年介绍道,“该《通知》或可在全国同类城市中起到示范作用。”
据了解,目前南京已经有两家典当企业开展了土地使用权质押典当业务。
来源: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