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中国租赁联盟组织编写的《2014年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2014上半年,全国融资租赁业在经历上一年的政策波动后,重新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截至2014年6月底,融资租赁行业注册资金约为404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的3060亿元增长98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876亿元,占全国的21.7%;内资租赁593亿元,占全国的14.7%;外资租赁2571亿元,占全国的63.6%。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2600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的21000亿元增加约5000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约10300亿元;内资租赁合同余额约8200亿元;外资租赁合同余额约7500亿元。
政策支持力度大
今年以来,国家关于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成为融资租赁业迅速发展的催化剂。2014年1月2日《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出台,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扣除租赁有形动产价款本金,解决其无法正常抵扣租赁物进项税的问题。
为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和保障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布,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融资租赁经营实践和审判实务中反映突出、争议较多的法律问题作出了规定;3月13日,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金融租赁的发展。同时,上海、天津、深圳、浙江等地也出台了一些促进本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
近日,银监会又发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自由贸易区、保税地区及境外,设立从事特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而设立的专业化租赁子公司。
此外,在近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情况的报告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爱莲建议,尽快制定融资租赁法。她认为,由于没有融资租赁法,涉及融资租赁纠纷和问题的处理,有的参照物权法,有的参照合同法,有的则无法可依,导致监管出现“真空”。现在,我国立法已进入精细化时代,有必要根据融资租赁行业的特点,制定专门的融资租赁法,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为依法监管保驾护航。
陈爱莲还建议理顺融资租赁业的监管体制,要统一监管部门,由银监会、商务部或财税部门其中一个部门统一归口监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业已基本成熟。”陈爱莲说,如果既有融资租赁法作保障,又有完善的监管体系,融资租赁业行业发展会更加健康。
上半年迅猛发展
正是由于这一系列鼓励政策的出台,助推了今年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全国日均新增1.8家融资租赁企业,业务规模也实现快速增长。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在册运营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共约1350家,比年初的1026家增加约324家,增长31.6%;企业注册资金约4040亿,比上年底增长980亿元,增幅为32.0%;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26000亿元,比上年底增加约5000亿元,增长幅度为23.8%。
而在融资租赁业较为发达的天津市,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总部设在该市的各类融资租赁公司达到240家(不含单一项目租赁公司),比年初增加34家,其中大部分是注册在滨海新区的;从业务发展情况看,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7700亿元,比上年初增加约1950亿元,增长33.9%。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各地利好政策相继出台、全国对租赁业认知和关注程度的提升以及产融结合持续推进,在一段时间内,融资租赁业还将继续保持高增长的趋势。“预计今年年底之前,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就将超过3万亿大关。”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主席杨海田表示。
利用互联网思维
当前,互联网金融热潮汹涌,融资租赁行业也渴望搭上“顺风车”,谋求新的发展机遇。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将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匹配,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互,并最终促成完成交易。预计未来将有更多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并将为投资者提供一条新的投资渠道。
融资租赁行业资深专家、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起草顾问组顾问屈延凯认为,融资租赁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互联网平台盘活租赁资产、实现应收账款的转让和交易,有利于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融通效率,提升金融产业的服务能力。“当前的投资难、融资难、放款难,其本质是银行信贷资金和设备的流通配置渠道不畅,服务产品和营销模式单一,服务功能不完善。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将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匹配,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互,完成融资过程。”
据了解,无锡金控租赁公司与东亮拾财贷(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拾财贷”通过其P2B网贷平台盘活无锡金控租赁目前累积的3亿元租赁资产。这一互联网金融与融资租赁的“邂逅”,使得融资租赁应收债权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前变现成为了可能。
来源: 中国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