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会员单位:
按照《河北省典当协会章程》规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6月底结束任期。经过自荐和推荐(由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副秘书长或省协会所设当地办事处推荐),并上报相关材料,经协会秘书处办公会议研究,提请河北省典当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审议,应参会理事单位79位,发出《征求意见表》79份,收回64份,表决通过超过三分之二,合法有效。除此,有15家理事单位一直没有填报意见,按冀典协字【2015】2号文件规定,视为自动放弃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候选人的资格。
现将《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候选名单》予以公示。请全体会员认真审核,如对人选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秘书处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须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备注:候选名单可到会员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