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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金融企业对林权抵押贷款青睐有加

    核心提示: 当前,我国的林业改革已进入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目前已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正因如此,各地截至目前的林权抵押贷款较之2014年同期更是业绩惊人。

    当前,我国的林业改革已进入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目前已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正因如此,各地截至目前的林权抵押贷款较之2014年同期更是业绩惊人。

    如福建作为我国林业大省和全国首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省份,其林业用地面积达1.39亿亩,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今年3月,福建省林木收储中心在福州挂牌成立。挂牌之日,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与福建林木收储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2015年至2018年将意向合作融资20亿元。同时,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与福建省林木收储中心合作还承诺在2015年度单列涉林专项贷款5亿元。

    另外,福建还选取三明市为突破口,通过产品创新、模式突破,辖区内兴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截至今年6月末累计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2.96亿元,比年初增长了近22倍。

    再如,自2010年以来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的云南,目前已有2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省16个州(市)的121个县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覆盖面达93.8%。云南林权抵押贷款涉及的农户和企业数分别为22706户和921户,较2014年分别增加了451户和43户。

    另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66.69亿元,比去年末增加了10.92亿元。

    其实,福建和云南只是国内林权抵押贷款快速发展的两大代表,国内其他地区的林权抵押贷款也呈现欣欣向荣的态势。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仅在今年上半年,就促成30多家林业生产经营主体与银行签订林权抵押贷款1.18亿元。近两年来,该区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约4亿元。

    即便全国各地的林权抵押贷款一片繁荣,国家目前仍在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鼓励和倡导把财政、工商、金融等各类资金吸引到林业上来,为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提供资金保障。此中,除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之外,还提倡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如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日前表示:“未来将积极推进林权收储财政激励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综合运用货币和财税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完善针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针对不同林种、树种的生产周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建立起适应林业生产特点、经营者愿意借贷、金融机构敢于放贷的林业金融支持体系。”

    对此,有专家认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今后将主要依靠各级政府的投入,而集体林业则不仅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而且允许林权流转,是社会参与度最广泛、与市场结合最紧密、亿万农民最关切、林业发展潜力最大的领域。

    正因林权抵押贷款的未来市场潜力巨大,为有效适应监管政策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早在2009年就在同业中率先推出林权抵押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中国农业银行,日前还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据悉,截至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共有27家分行发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余额约80亿元。而此《办法》则对林权产权界定、价值评估、抵押登记、贷后监管、处置变现等关键环节予以规范,同时还细化了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要求。业界普遍认为,此《办法》对各融资机构参与林权抵押贷款有着极大借鉴意义。(鸣福)

    快言快语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深化的过程,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释放27亿多亩集体林地的巨大潜力,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

    截至8月末,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林权抵押贷款余额9.31亿元,新增5.86亿元,比去年末增长269.67%。

    ——《云南日报》

    河南省将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允许一般公益林、林下经济产品作为抵押物。今年,争取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0亿元以上。

    ——《河南日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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