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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安徽出台“意见”发展小微金融服务

    核心提示: 安徽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将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服务主体,缓解融资难题。而其中对于典当行业等融资机构发展的鼓励,以及积极搭建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等内容,引起了相当一部分典当从业者的重视。

    安徽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将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服务主体,缓解融资难题。而其中对于典当行业等融资机构发展的鼓励,以及积极搭建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等内容,引起了相当一部分典当从业者的重视。

    据悉,此次《意见》的制定,旨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缓解当地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融资难题,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该《意见》提到,当地将积极支持设立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村镇银行、融资(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同时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还要求安徽各地要督促财政和税务部门按照皖政(2013)5号文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针对当前融资环境的风险重重,该《意见》指出,当地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组建征信公司,建立健全信用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同时,积极引导小微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经营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增强信用意识。

    而对于包括典当企业在内的众多中小企业关注的上市问题,该《意见》明确了支持的态度,并表示对成功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中小企业,省及所在地财政将分别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省财政奖励金额不超过70万元。

    来源:中国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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