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于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的四个自贸区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金融改革。而由中国人民银行于1月22日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1月25日起,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又为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开启了新的契机。
据悉,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其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早自2015年2月便在上海自贸区开始试点。央行称,该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扩大试点的条件已经成熟。
与之前的跨境融资管理政策相比,央行表示,此次扩大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具有本外币管理一体化、逆周期调节、总量与结构调控并重等特点。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认为:“这将会有利于拓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审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高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利用效率,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
另有媒体披露,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扩大试点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择机在全国范围推行。并在有效支持微观主体跨境融资的同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在目前,央行天津分行正在积极与央行沟通,研究组织落实,争取使市场主体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来源:中国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