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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各典当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办[2016]3号)、《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冀处非办通知[2016]7号)等部署要求,河北省商务厅决定,于今年7月份在全省典当行业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治理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公众和相关企业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依法维权理念,自觉远离和消除非法集资隐患,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预防为主,强化宣教

    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介,以开设专栏或制作警示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等,提高公众和典当企业的识辨能力。利用发生在身边的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让公众和典当企业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行业内全面清查典当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封堵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渠道,净化社会舆论环境。通过深入企业现场检查、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组织培训及座谈会等方式,在全行业开展线索搜集和风险排查。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

    本次活动由商务厅统一领导,河北省典当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在全省典当行业内开展教育排查活动。各市商务局要积极配合,督促本地典当企业认真落实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推动“宣传排查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各地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商务厅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由省典当协会将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一并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典当协会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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