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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当、房产中介牵手谋共赢

     2013-06-13     | 文章来源: 上海商报 记者 林蓓

     

     面对质量较好的房源,或是开发商进行限时促销,购房者又往往有着非常急切的资金需求以缴纳首付款,典当与房产中介合作由此应运而生。

    典当行与房产中介,看似两个并不相关的行业,有没有合作共赢的可能?对此,专业人士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一位资深典当业内人士表示,他所在的典当企业与不少房地产中介机构都有合作,其要点是因为中介掌握了大量的房源以及有购房需求的客户,而面对质量较好的房源,或是开发商进行限时促销,购房者又往往有着非常急切的资金需求以缴纳首付款,典当与房产中介合作由此应运而生。

     “举例来说,如果有客户看中了一套房产,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申请银行贷款的过程又比较繁琐漫长,那么只要他名下还有其他的房产,就可以通过典当已有房产获得资金支付首付款,待银行贷款审批下来之后再进行赎当。”这位业内人士透露,“房产中介在当中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既为典当推荐了客户,也帮助自己的客户进行融资,房产交易达成之后中介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佣金酬劳,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此外,典当行的房产价格评估往往需要借助当地房产的价格进行参考,而中介对外公布的价格往往带有一些“水分”,通过与房产中介的深度合作,也便于典当行更加深入地了解房地产市场行情,从而获取更为准确的价格评估。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典当贷款期限较短,且融资成本较大,对于客户的“速还”能力要求较高,因此对于从典当行寻求融资进行房产购置及投资的客户来说,上述这种“以房典房”的方式最为适宜。“如果长期使用典当行融资,则对于客户来说并不实惠。”这位业内人士提醒说,“以房典房”的消费者需要客观衡量自己的归还能力,并将开发商给的折扣和典当行的融资成本进行比较。

     专家表示,通过典当行融资买房适合四类人群,分别是:短时间内将有一笔生意资金回笼,短期内将有一笔银行定期存款或国债到期,股市占用了大部分资金和已经有一套无贷款房产的消费者。专家建议,一般在13个月内可以还清贷款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此种方式融资,若是借款超过半年则不划算。在融资中要根据需要尽量减少贷款比例,以减少典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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