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1 文章来源: 中国商报
典当行在商业银行融资依然是“老大难”,还有人认为,做自己的业务就好,联不联手无所谓。
提到与银行合作,通常给典当业内人士带来的第一反应就是有利于解决自身融资。为此,近几年来,类似由协会牵头,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举动,在一些地区都陆续有所实践。然而,近日有消息称,随着商业银行放贷典当被“叫停”,典当与银行的合作之路似乎开始收紧。
难道,除了解决自身融资,双方的合作就没有别的好方式了?
商业银行“喊停”?
2011年,江苏省典当行业协会与江苏银行签订《银典战略合作协议书》。按照合作设想,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优先互相推荐优质客户,积极互相配合开展客户营销活动,并给予优惠条件。尤其令典当业兴奋的是,银行将根据行内信贷管理规定,向协会推荐的典当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等。
去年下半年,重庆市商委印发了《关于同意重庆市典当行业协会组织典当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批复》,为典当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提供了政府支持。随后,该协会与当地一家信用担保公司达成了战略合作,由协会出面推荐该市经营状况良好的典当企业,由担保公司再和这些企业进行对接,向银行申请贷款。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以资产来进行反担保。
实际上,据中国商报记者了解,近几年来,类似上述这种由协会牵头,牵手银行为典当行业自身融资“铺路”的举动,在京沪等地都陆续有所实践。然而,最新情况却是,由于相关部门出台内部规定,为防范风险,严控商业银行向典当行放款。不管有没有签订“合作协议”,这条合作的道路如今已变得“越来越窄”。
云南省典当行业协会曾与华夏银行合作的“联保联贷”模式就是一例,据悉,这种合作并没能维持至今。协会方面表示,不允许商业银行贷款给典当行是首要原因,即使要融资,也只能以典当行背后的实体来做。
“说实话,我们安徽的典当行当前自身融资挺难的。因为银行和典当本来就分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再加上银行的‘顶头上司’不允许他们放款给典当行,所以除个别行为外,双方的合作很少。”安徽省典当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的观点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行业人士的看法。
而江苏省典当行业协会与江苏银行今年的合作仍在继续。协会方面表示,合作两年多来,已有一些典当行获得了江苏银行的大额授信。不过,商业银行不被允许放款典当行的消息也引起了他们的关注和担忧,“最近听外地同行透露了这一信息,有待核实。”该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方式不止一种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商业银行受管理限制,不能放款给典当行,也并不意味双方的合作就此终止。因为典当联手银行,合作方式不止一种。
“除了解决融资老大难的困扰外,我们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还包括相互推荐客户、信息共享等等,我认为,只要典当行敢于拓展,还是存在着一定合作空间的。”虽然融资风向“不利”,但江苏省典当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仍对前景保持乐观态度。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典当与银行合作,在业内以往的尝试中,已有几种在当前一些典当行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发展得相对成熟。
最为常见的就是俗称“过桥”的业务,也就是所谓的“转贷”关系。比如客户向银行贷款,贷了半年到期,客户必须还清了才能续借,因为银行有比较严格的审批程序。假如客户一时还不上怎么办,这时将其转给典当行是一种选择。当然,这种情况下,往往银行信贷员会找自己熟悉的典当行。更多时候,双方对这种合作都不愿公开,甚至合作中不以典当行的名义,而是以典当行经营者的个人名义进行。
还有一种是客户的互相推荐。有的客户急需用钱,却在银行层面上征信有所瑕疵,但是其抵押物足值,比较容易变现,这个时候,银行会将客户推荐给相应的典当行;反之,如果客户贷款期限比较长,典当行在“救急”之后,也会将客户推荐给银行。
而针对按揭房贷款,让典当行与银行之间产生合作,是近两年来冒出的一种新模式。刘先生是北京典当行业的一位资深人士,曾在北京一家知名典当行担任部门主管,关注银典合作也有很长时间,据他介绍,按照自己的从业经验来看,在拿按揭房贷款方面,典当给予客户二权补充,收到的效果不错。
“比如客户曾经按揭买房,在银行贷款,当时买的时候,这套房产只有50万元,但随着近年来房价的突飞猛进,其当前的市值可能已经达到了200万元。由于银行做按揭是抵押方式,那么如果客户现在需要用钱,典当行在银行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帮助按揭客户用该房产做一个二次抵押后放款解决其融资需求。但是,我们开展这样的业务只针对于银行,不掺杂担保等其他融资机构的成分。”
据悉,目前银行对于二次抵押规定也并不统一,有的银行不允许,有的则相对比较灵活。在刘先生看来,银行放款给客户,评估价本身就要低于市价,更何况真正放款额还要在此基础上打个7折;另一方面,客户所需要的资金,往往要远小于按揭房产的市价。因此,只要典当行把握好度,不越线放款,风险控制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物好很关键
除此之外,在广东等地,与银行联手以组合性贷款的方式放款,也是业内比较常见却一般不愿过于公开的做法。“像股权、民品这类的质押物,银行通常是不接的,他们比较偏爱的是房,如果有担保公司加入进行反担保,银行甚至可以放‘信用贷款’。那么,与银行联手,各自选择合适自身的抵质押物,设计出组合贷款产品服务客户,只要不违规,典当行完全有盈利空间。”广东一家典当行的经营者透露。
上海地区的一位典当业内人士则对观察银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动向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采访中她表示,现在沪上的典当行在与银行合作业务方面主要还是集中在“过桥”,不过目前她所在的典当行正设想根据银行的政策扶持走向,寻求发展空间。
“举个例子,倘若银行最近对于扶持科技类中小企业加大了力度,那么典当行就可以考虑,能不能联手银行进行放款。有的业务银行不做,但典当行很机动。不可否认,缺乏合适抵质押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融资的一个难点,而大多数时候,股权是这些企业最容易拿出来的质押物,有经验的典当行现在在此领域的操作也比较成熟。如果银行以房、车放款,典当质押其股权,或是其他有价值的实物,完全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融资需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上述种种操作还是设想,有质疑指出,在合作中,如果不是银行定义的优质客户,典当行参与服务,会不会给自身带来风险?针对这种担心,经验人士认为,只要“物”好,风险就比较容易管控。
据介绍,与典当行不同的是,银行对于客户的判断,往往有一系列严格的“条文框架”规定,最常见的例子像信用卡还款不及时或者未足额,哪怕只差一元钱,根据银行的标准判断都属于有瑕疵的客户,从而影响放贷。“很多时候,连我们银行内部的人都会感叹,除了这一点瑕疵之外,其实客户本身是很优质的,但是受框架限制,即便我们觉得再好,也不能做。”
而且,银行如果要处置过期的抵质押物,需要经过上报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而这些,对于典当行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典当说白了就是看物,当物好,变现容易就是根本。“
尽管业内目前对于与银行的合作,整体还处在探索大于实践的阶段,但有分析认为,从现在的融资环境来看,典当与银行合作业务,在前期可能会要经历艰难的寻求、维护关系等过程。一旦找准定位,无疑是应对竞争的一种有益尝试。“一些典当行认为没必要,自己开门做业务就好,这其实是一种能力欠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