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丰富协会内刊的刊物内容,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充分发挥会员企业在通讯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协会内刊的政策性、时效性、权威性与趣味性,将内刊真正办成政策共享的平台、信息交流的平台、会员沟通的平台,从而更好地为广大会员企业服务、为我省典当行业的健康蓬勃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我省各典当企业及工作人员。稿件其他提供者稿酬支付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细则
(一)稿件分类
1、业务理论及企业管理类
2、典型案例类
3、杂文小品类
4、时事通讯类
5、摄影及书法作品类
(二)奖励原则
采用稿酬与计分结合制。
1、业务理论及企业管理类被采用稿件,1500字以内发放稿费50元,记20分;1500字以上发放稿费100元,记25分。如被全国典当联盟网及同行业其他刊物转载增加稿费50元,计分增加5分。文章被转载只增发一次稿费、增加计分一次,重复转载不再重复发放和重复计分。
2、典型案例类被采用稿件,发放稿费40元,记15分。
3、杂文小品类被采用稿件,发放稿费30元,记5分。
4、时事通讯类被采用稿件,发放稿费20元,记3分。
5、摄影及书法类被采用作品,发放稿费10元,记2分。
(三)先进通讯集体和优秀通讯个人产生办法
先进通讯集体和优秀通讯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根据所采用稿件类型对分数进行汇总,并根据分数排名予以评选。